2023年12月4日,
是我國第十個國家憲法日,
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六個“憲法宣傳周”,
12月是法治宣傳教育月,
讓我們一起學習憲法的基本知識。
關于憲法,你了解多少?
1982年12月4日,我國現行憲法正式實施,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,將12月4日設立為“國家憲法日”。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。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
我國現行憲法包括哪幾個部分?
共有5個部分,分別是:序言、第一章“總綱”、第二章“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” 、第三章“國家機構”、第四章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
憲法規(guī)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?
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,歸納起來有四個方面:
(1)政治權利和自由。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,監(jiān)督權,議論、出版、集會、結社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等。(2)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。(3)社會經濟權利和文化教育權利。(4)保障婦女的權利,保護婚姻、家庭、母親、兒童和老人,保護華僑、歸僑、僑眷的合法正當權利等。